模范矫正师评比细则出台,为机构矫正水平提升确立造血功能发表时间:2023-05-24 14:16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当前素质教育的发展形势,切实调动每个矫正师的积极性,为表彰先进,激励先进,形成一支赶、帮、超的矫正师群体。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内容 1、师德 2、考勤 3、教学工作 评选办法 学校成立以各中心主任为组长,杨清语老师及各副主任为成员的评选小组。每半年对矫正师的师德、考勤、教学工作进行考评,三项分值分别为100分、400分、1000分,总分为1500分。 一、师德(100分) 依照《矫正师师德考评细则》情况记分。 二、考勤(400分) 每学期全勤者记满分,否则无故旷工一晌扣40分,事假一晌扣10分,病假每晌扣5分(住院情况除外),婚假:本人婚嫁不得超过7天,直系亲属婚嫁不得超过3天,否则按旷工论处。丧假:直系亲属不得超过7天,其他不得超过3天,否则按旷工论处。迟到及早退一次扣10分。 三、教学工作(1000分) 依照《矫正师教学工作量化细则》情况记分。 四、加分:对机构各中心有特殊贡献的矫正师酌情加分。 模范矫正师的认定评选小组将根据上述办法中各个分项分数汇总得出总分,据模范人数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认定人选。 奖励办法 依照《机构奖惩制度》执行。 |